| | 网站首页 | 父母课堂 | 德育天地 | 家教百科 | 健康驿站 | 资源中心 | 风采展示 | 返回总站 |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小学生家庭教育网 >> 父母课堂 >> 法规教育 >> 文章正文 |
|
|||||
| 法学专家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两大修改方案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xiaoxue123.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9
|
|||||
|
第一个方案:将该法分解为两部性质不同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少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的适应对象为14周岁以下儿童,吸收保护法中有关儿童福利部分内容并作补充和修改。该法的基本框架是:〔1〕总则部分:规定儿童福利法的宗旨、原则、政府及有关机构在儿童权利保护中的职责和义务。〔2〕分论部分:儿童福利设施或机构:规定政府及有关机构为儿童健康发展提供的设施,硬件设施包括:幼儿园、学校、儿童保健机构、儿童教养机构、儿童辅导机构、儿童服务机构和儿童娱乐机构等;软件设施包括政府对经济困难儿童家庭援助,帮助并安置孤儿、流浪儿,帮助、辅导有不良行为的儿童,为儿童提供咨询服务等。此外,可考虑肯定私人设置儿童福利机构的积极作用,并对私人设置儿童福利机构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作详细规定。罚则:明确规定违法该法的法律责任。在这方面,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可以参考和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少年法》,从少年司法应建立在以少年本位的思想出发,改变对少年犯罪的评价角度,不以成人的眼光套用刑法规范,是制定本法的目的所在,也就是说,少年保护是少年问题的前提和原则,对于问题少年不到万不得已,不以刑事案件处理,而应以保护事件处理,应当采取区别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方式进行调查和审理,这样有利于少年回归社会。鉴于以上原因,本法的内容应当包括: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对少年事件的调查、取证以及少年刑事案件的程序。 第二个方案:保留原有法律,但对该法须作较大的修改。 修改的内容包括:总则部分:〔1〕确认儿童权利保护原则。该法作为国家保护儿童权利的重要法律,应当确立儿童权利保护的原则,原则应体现国家对儿童权利保护的基本观点,体现我国缔约的国际公约的精神。根据这种要求,该法在原有原则的基础上还需要确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儿童优先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既是该法的原则也是该法的指导思想,从保护儿童权利的要求出发,规范政府、社会及公民和儿童的行为,都应当从儿童的最大利益出发考虑。“儿童优先原则”是实现儿童权利的重要条件,凡与儿童权利有关的事以儿童的需要为首要考虑。由于该法原有原则中的(一)、(二)两条因其含义已经体现在上述原则之中,不必单独作为原则规定;而原有原则中的(三)、(四)两条则可以继续保留,以上四条共同构成修订后该法的原则。〔2〕明确规定政府机关在儿童权利保护中的具体职责,包括中央政府的职责和地方政府的职责。政府作为国家的职能机构,具体实施国家的法律、政策,通过立法明确政府为实现儿童权利所处的组织、指导和直接参与作用,儿童权利实现的各项措施才能由理想变为现实。 分论部分:将现有内容分为两部分:“儿童福利”和“少年事件”。〔1〕儿童福利。儿童福利部分可吸收该法中有关儿童福利部分的内容,并增加有关儿童福利的新内容共同组成。儿童福利部分的基本框架包括:适用该部分的儿童范围(年龄范围),政府的职责,儿童福利设施、儿童福利机构、保护措施及罚则四部分。政府职责规范在儿童健康、教育及发展方面的政府行为;儿童福利设施规定实现儿童福利所需的各种设施及有关事宜;儿童福利机构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设置的有利儿童健康发展的各种福利机构及有关事宜;儿童保护措施主要规范在儿童权利保护中的家庭、社会行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及社会保护),以及儿童自身行为(自我保护);罚则主要规定违反该法的法律责任(成人的责任)。 〔2〕少年事件。所谓少年事件是指少年的非行事件,但这种行为虽然会影响社会秩序,但由于行为人的年龄、或由于事件本身的性质,不为犯罪行为。但是为了不致使社会在这种行为面前显得束手无策,国家有必要从保障少年的健康成长,调整少年成长的环境以及矫治少年的性格等方面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帮助少年回归社会。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欢迎发表评论,优秀评论将有可能得到站长送出的精美小礼物!) |
|||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专家指出:三大原因导致孩子 心理专家谈高考增强信心的10 教育专家给青年父母的30条建 改善宝宝的食欲,专家首推九 专家称:教辅书宜精不宜多 【专家指导】家长不是孩子的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
本站为非营利性个人网站,家庭教育经验、心得为网上收集,如有侵权,请留言告之. 站长:陈伦 |